联系电话:010-67013680
2009年全国健美操联赛竞赛规程
时间:2009-09-22 17:13:54 来源:中国健美操竞赛网

一、 时间和地点

2009年全国健美操联赛分站赛,共分五站于9月至12月举行,各站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站:9月2日至7日 (山东日照)

第二站:9月14至19日 (河南郑州)

第三站:10月10日至15日 (山东济南)

第四站:11月17日至11月22日 (浙江衢州)

第五站:11月29日至12月3日 (江西南昌)

二、参赛单位

2009年在中国健美操协会进行常规注册或专项注册的全部参赛单位。

三、竞赛项目(参见附录)

(一)成年竞技组

1、精英组:已获得运动健将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按《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创编自选套路。

2、新人组:未获得运动健将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成年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3、院校组: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混合三人操、男子六人操、女子六人操、混合六人操(三男三女)的比赛;比赛按《竞技健美操规则》创编自选套路。

4、行业组: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性别不限)、六人操(性别不限)的比赛;比赛按《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创编自选套路。

(二)成年普及组

明星赛:男子单人操

明星赛:女子单人操

组合赛:2人或3人(性别不限)

集体赛:5-8人徒手(性别不限)

集体赛:5-8人器械(性别不限)

(三)少年甲组:

1. 预备健将组:已获得一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按《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创编自选套路(同健将组要求)。

2. 一级组:未获得一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一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四)少年乙组:

1. 预备一级组:已获得二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按《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创编自选套路(同甲组要求)。

2. 二级组:未获得二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二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五)少年丙组:

1. 预备二级组:已获得三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按《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创编自选套路(同乙组要求)。

2. 三级组:未获得三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2009--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三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六)少年预备组:

比赛内容为《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基础套)》三人操和六人操的比赛,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年龄分组

(一)成年组: 18岁—35岁

(二)少年甲组: 15岁—17岁

(三)少年乙组: 12岁—14岁

(四)少年丙组: 9岁—11岁

(五)少年预备组:6岁—8岁

五、竞赛办法

(一)总则:

1、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最多两个单项的比赛;

2、同一单位最多只允许两名或两组运动员进入单项决赛;

3、预、决赛出场顺序赛前均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4、决赛中兼项运动员出现间隔不足5个成套(依据组委会决赛出场顺序表),该名运动员须弃权一项,并于赛前3小时以书面形式确认参加决赛的项目,否则由该队的领队签署“免责声明”继续参赛或自动取消后出场项目的参赛资格,决赛资格依据预赛名次顺延。

(二)竞技组:

1.各单项进行预赛和决赛;

2.执行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技术等级规定动作》和《2009年--2012年国际体联技术规程》;

3、比赛中只接受竞技组对本队的难度分进行申诉,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本套动作的分数公布显示后8分钟内,按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三)普及组:

1、各单项进行预赛和决赛;

2、执行《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评分指南》;

3、普及组不接受申诉。

六、参赛资格

(一)全体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中国健美操协会有效注册登记证;

(二)参加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需通过测试赛并获得参赛卡;

(三)参加竞技组成年精英组、少甲预备健将组、少乙预备一级组、少丙预备二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是指已经获得了该年龄组别国内最高运动等级的运动员;

(四)参加竞技组成年新人组、院校组、行业组,少甲一级组、少乙二级组、少丙三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是指未获得了该年龄组别国内最高运动等级的运动员;

(五)普及组:不参加竞技组比赛的成年运动员均可参加;

(六)未按照竞赛规程进行参赛的运动员,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 少年预备组设立等级奖,第1、2名为一等奖,第3、4、5名为二等奖,第6、7、8名为三等奖,同时设立可爱奖、自信奖、表演奖各三名;

(二)其它参加规定动作比赛的组别各单项进行预、决赛,预赛套路的数量决定进入决赛的套路数量,录取相应的名次,并按《全国健美操联赛分站赛、锦标赛、冠军赛运动员积分管理办法》获得相应积分;

(三)参加创编动作比赛的组别各单项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并按《全国健美操联赛分站赛、锦标赛、冠军赛运动员积分管理办法》获得相应积分,决赛名单和两位替补名单将在预赛以后公布;

(四)竞技组规定动作各组别设一名最佳完成奖,创编动作各组别设一名最佳编排奖;

(五)普及组设最佳编排奖、最佳表演奖各一名;

(六)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均颁发获奖证书,创编动作比赛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第一名发奖杯;

(七)精英组各单项按照全国联赛分站赛标准设奖金,决赛不足四人或四队的单项则取消;

(八)各单项决赛获得第一名队伍的教练员,颁发本场比赛的优秀教练员证书。

八、裁判团和高级裁判组

(一)裁判团成员由中国健美操协会选派,辅助裁判由赛区选派;

(二)裁判员报到时应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及裁判服,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三)高级裁判组职责范围执行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

九、报名

(一)注册并获得参赛卡的少年运动员和注册的成年组运动员,必须在各赛区报名截止日期前(赛前十五天)完成报名,逾期将不予补报;

(二)登陆中国健美操竞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caa-gym.org

(三)参赛运动员人数在4人以下的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名;7人以上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10人以上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

(四)报名同时按参赛组别缴纳运动员参赛管理费:少年丙组、成年普及组200元/人;少年乙组、成年竞技组300元/人;少年甲组400元/人,超编人员300元/人,报名信息确认通过后网上支付;

(五)网上缴费成功后可获得参赛回执,参赛单位持回执到赛区报到;

(六)同一运动员可多次选择参加不同赛区的比赛,但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十、报到

(一)裁判员、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

(二)参赛运动员须带身份证报到以备大会资格审查;

(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驻会(含赛事承办地参赛人员);

(四)参赛队报到时应缴纳赛会期间的全部费用;

(五)参赛队提前离会者,其费用不退;

(六)参赛队提前报到者,大会视接待能力酌情解决;

(七)自选动作参赛的运动队到达比赛地点以后,须向组委会交参赛音乐和难度表(注明参赛单位、组别、项目、运动员姓名)。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管理费、保险费、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裁判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用由大会负担。

十二、其它

(一)确认报名后参赛管理费不予退还;

(二)参加成年组竞技组、少年甲组、少年乙组、少年丙组比赛的运动员可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体竞字〔2009〕------号文件《健美操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在当地体育局申报二级和三级运动员;

(三)参赛运动员可参加任何一个分赛区的比赛;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

附录:2009年全国健美操联赛各组别、单项与参赛成套内容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