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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市体育舞蹈裁判员晋级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1-05-17 21:35:37 来源: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京体竞管字〔2011〕142号

关于举办北京市体育舞蹈裁判员
晋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北京市体育舞蹈运动的开展,加强我市体育舞蹈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裁判员综合水平,培养选拔年轻骨干,学习掌握竞赛规则,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度体育舞蹈项目裁判员晋级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成绩合格者晋升相应的裁判员等级。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2日至3日在北京市地坛体育馆举行。

二、报名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传承文明,弘扬正气,热心公益,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

(二)持有体育舞蹈二、三级裁判员证书者均可报名;

(三)各区、县体育局可推荐1-2名30岁左右,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体育舞蹈运动基础的爱好者参加培训,报名时需持区、县体育局推荐信;

(四)多年从事体育舞蹈竞赛训练的工作者和优秀运动员,且持有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颁发的相应等级的体育舞蹈教师证书。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均可报名。

(二)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持北京市体育舞蹈裁判员晋级培训班报名表、本人身份证、等级裁判员证书、教师等级证书,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交纳报名培训费。

(三)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地坛体育馆158房间

四、培训内容:
(一)学习中国体育舞蹈竞赛规则;

(二)学习体育舞蹈比赛常用组织、编排方法;

(三)学习体育舞蹈裁判法的部分内容及体育舞蹈比赛执裁的一般方法;

(四)学习、研究体育舞蹈典型判例;

(五)学习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五、授课教师:
陈淑民 体育舞蹈国际级裁判员、北京舞蹈学院副教授

张清澍 体育舞蹈项目国际级裁判员、北京体育大学副教授

徐秀华 体育舞蹈国际级裁判员

张建新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长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3日15:30至17:00在北京地坛体育馆。

七、考核管理:
持有二级裁判员证书满二年,按时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可晋升为体育舞蹈一级裁判员。

八、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周尚海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 组 长:李筱强(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管理部部长)
邵晓军(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秘书长)

成 员:王虓男(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管理部)
李凤华(北京市体育总会)
陈淑民(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副秘书长)
徐秀华(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副秘书长)

九、未尽事宜,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1.2011北京市体育舞蹈裁判培训班教学日程安排
2.北京市体育舞蹈裁判员晋级培训班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房璐;电话:64265118—158;手机:1861105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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