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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舞蹈系列之西方交谊舞
时间:2012-03-27 09:35:04 来源:西方舞蹈史通

交谊舞无疑起源于欧洲的民间舞,而作为一种高尚典雅、贵族气派的自娱活动和社交形式,则发端于12世纪英皇八世的宫廷舞。经过800多年的稳步发展,它如今已是一个种类繁多的大家族,包括了华尔兹、波尔卡、拉格泰姆、探戈、狐步舞、快步舞、布鲁斯、爵士舞、林蒂跳步舞、吉特巴格舞、伦巴、桑巴、梅伦格、萨尔萨、曼波、恰恰、摇滚、摇摆、斗牛舞、牛仔舞、迪斯科、哈叟舞、霹雳舞、嬉蹦舞等等,舞步从舞厅舞池蔓延到了大小城镇的街头巷尾,影响一泻千里地风靡了世界各地,而其中有十项更分作两大类,进入了国标舞。

波尔卡:“波尔卡”在捷克语中意为“半步”,描述了两只脚按2/4拍子飞快交替的情形。作为捷克的农民舞蹈,它是在往日的东波希米亚地区,由一位农家少女在星期日为了自娱而发明出来的。1833年,《波尔卡》首次进入布拉格的舞厅。1840年,它因布拉格的舞蹈教师拉布在巴黎的精彩表演而迅速闯入了那里的沙龙和舞厅,并通过这场来势猛的“波尔卡热”,唤起了许多本与跳舞无缘的青年人。此后,所有的舞蹈院校一齐上阵教授《波尔卡》,但依然无法满足人们学舞的要求。19世纪中叶,《波尔卡》传到了英美,与《华尔兹》一道,取代了《乡村舞》和《科蒂荣舞》,并带动了其它中欧舞蹈的流行,如舞步简单易学的《加洛普》、《波洛奈兹》、《雷多瓦》、《玛祖卡》、《斯科蒂斯克》等等。但到了20世纪,它终于被充满了新时代活力的《拉格泰姆》、《爵士舞》等新型舞蹈所取代。如今在波兰以外的国土上,我们只能在美国的波兰移民中,以及一些古典芭蕾舞剧里,一睹它的风采。

拉格泰姆:“拉格泰姆”意为“切分音”,是美国音乐在20世纪初为世界舞厅舞做出的卓越贡献。19世纪的歌曲和节奏趋于拘谨和伤感的情调,而20世纪的拉格泰姆则以其特有的切分节奏给人们带来欢快而跳跃的享受。这种使人难以平静的音乐和舞蹈是由美国南方的黑人创造的。他们家境贫寒,没有接受过正统的教育,结果反倒使拉格泰姆的音乐免受了学院派的桎梏,因而更能释放出火山爆发般的内心压抑,满足了“生命在于运动”的生理需求。《拉格泰姆》通常是2/4拍子,其节奏特点是旋律始终处在切分之中。最早的拉格泰姆叫一步舞,即每拍一步,速度始终不变。1912年在美国出现的《火鸡步舞》和《狗熊步舞》曾颇受舞迷们的欢迎,因为它们分别模仿了火鸡狂热拍打翅膀和狗熊懒洋洋地一步一喘这两种截然不同形态。接踵而来的是《大灰熊舞》、《兔抱熊舞》、《波士顿迪普舞》、《颤抖舞》、《情人双步舞》、《抱紧我舞》、《傻瓜滑步舞》等不同形象的拉格泰姆新型舞流行于广大的美国男女青年之中,主要原因则是,这些新编舞比华尔兹的舞步更简单,速度也慢得多,允许青年男女们情意绵绵的身体接触。当时的舞厅舞名师多德伍斯曾非常生动地称之为“一种搂着舞伴的溜达”,并说有些女孩子告诉他,“谁把舞伴搂得紧,谁就能在舞会上吃香”。

爵士舞:在美国,以黑人切分音型为基本特点的爵士舞早已成为包括白人在内的整个社会所公认为的美国民间舞。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人的男女交往开始自由起来,彼此搂搂抱抱和连续更换舞伴已不再被认为是不道德之举。而在此时的舞厅里,各领风骚几十年的许多舞种仍然流行着,而《爵士舞》则作为集大成的形式脱颖而出。人们可以随着它的音乐任意选跳《狐步舞》、《拉格泰姆》、《查尔斯顿》、《黑臀舞》等舞厅舞,并在其中自得其乐。毫无疑问,《爵士舞》是爵士乐的身体形式,主要特色是不断加强的2/4拍子,并在反复加强的短乐句或“即兴反复的乐句”中,连续使用切分音,从而使原本沉稳的4/4拍子活泼起来,并带有明显的摇摆性。《爵士舞》在对身体各部位的使用上,具有全面和夸张的特色,故而比较适合现代大剧场的需要,因而成为许多正规舞蹈院校的必修或选修课程,并为许多芭蕾和现代舞的编导家提供创作的灵感。

林蒂跳步舞:这种舞蹈诞生在1927年,是为纪念美国飞行员查尔斯·林德伯格率先成功横跨大西洋,在纽约-巴黎之间作无停顿飞行的壮举而命名的,但它最初却起源于纽约哈莱姆黑人街区的卷心菜舞厅,后来广为流传。在动作风格上,它属于《爵士舞》的一种,以起伏跌宕的弹跳步为基本动作,加上夸张的即兴发挥——快速旋转、车轮模仿、冲击和跳跃等等,特别是女子常跳到男子身上,双腿夹住他的腰部甚至肩膀上,模仿飞机腾云驾雾的动作,使男欢女爱的情绪进入癫狂状态。这种舞蹈随后由白人普及开来,并发展成了《吉特巴格》。1980~1990年代,它在英美两国得到复兴,并糅合了一些美国“牛仔舞”的动律,因而倍受欧美青少年的青睐。在澳大利亚舞厅舞综艺秀《燃烧的地板》中,我们不仅能看到经过加工提炼后的这个舞蹈,而且能在它的前后听到飞机的起落声,并从司仪饰演的地面指挥官动作中,回溯它诞生之初与那位飞行英雄的因缘。

吉特巴格:这个舞蹈是澳大利亚本土的科罗波里舞在现代美国的变种,因此,音乐通常采用的是美国黑人的爵士乐,节奏则是切分音型。最初进入舞厅时,它曾是青年男女通过身体的直接接触和能量释放,以及各种高速旋转、摸爬滚打、连踢带踹的高能动作,达到相互了解的最佳渠道,甚至被当作是“有益于健康的体育运动”,后来则被用来泛指所有非常规的舞种——这些舞种均刻意打破高贵典雅的动作规范,主张无拘无束地随心所舞,意在发泄年轻人的剩余精力,因此,往往带有剧烈的动作,类似于1920到1930年代问世的《林蒂跳步舞》、《查尔斯顿》、《黑臀舞》等等。在吉特巴格舞的基础上,随后还发展出了《牛仔舞》,并因美国水手的喜爱而在世界各地享有“水手舞”的别称。

萨尔萨:这种舞蹈最初是在北美都市的西班牙人居住区里引人注目的,1980到1990年代在所有拉丁美洲的散居者和加勒比海的音乐舞蹈圈中,成为首屈一指、万众共享的身体语言,并最终在世界规模上成为一笔不可估量的经济资源——在世界各国,数不胜数的教师靠传授这种老少皆宜、自然纯朴的舞蹈而发家致富;数不胜数的俱乐部靠传播这种轻快时尚、简繁由人的舞蹈而门庭若市。为了用一个整体品牌打入国际市场,《萨尔萨》成了多种拉丁舞蹈及其舞曲的总称,比如说古巴的《呱唧拉》、《恰兰珈》、《芒图纳》,哥伦比亚的《库鲁老》等等;比较而言,古巴《萨尔萨》的主要特色是各种旋转的畅若流水,给人一气呵成的整体感;而哥伦比亚《萨尔萨》的动作难点和看点则在于脚下舞步的变幻莫测,让人产生目不暇接的快感;而两大流派之间有一条却是共同的,那就是——有胯必扭,有舞必扭。

梅仑格:这是源于多米尼加的一种舞厅舞。传说它源于被铁镣锁在一起的奴隶们合着鼓声砍甘蔗的劳动过程;也有人说,它叙述的是一位爱国英雄在一条腿负伤后仍坚持战斗到胜利的壮举,因为它的主要动作特征是拖着一条腿行进。但事实上,《梅仑格》在多米尼加已有很长的历史。它节奏短促,情绪轻松,早在19世纪中叶就已经流行起来了。《拉丁舞》的总体特征是快速而激烈,但《梅仑格》却别具一格——它动作较慢,臀部动作也不激烈,可以说是最容易学的《拉丁舞》。按照常理,它应该最容易普及,但事实却与此相反,自1950年代介绍到纽约以来,它一直是少数高水平舞迷们的最爱,而未曾得到广大舞迷们的好感。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它节奏较慢,不太适合舞厅中青年男女的生理和心理的需要,不能痛快地释放剩余的精力,更不能在剧烈的身体律动中感悟生命的存在;二是它的臀部动作不够激烈和刺激,不能满足美国年轻人的生理需要。据美国社会学家在大量调查研究后认定,美国正处在一个“臀部时代”,而这里的男女如今更加关心的已不是往日的胸部线条,而是自己的臀部形状。

曼波:曼波也不同于其它来自拉美国家的舞厅舞。它的原型不是流行于乡村的民间舞,而是海地穷乡僻壤的巫舞。“曼波”本是当地人对巫婆的尊称,她们通常是村民们的生活顾问、治病医生、驱邪法师、算命先生和精神调节者。作为一种自娱性的舞蹈,《曼波》得以广泛流传得感谢彼列兹·普拉多。正是他于1943年首次在古巴首都哈瓦纳的“热情”夜总会上,将《曼波》介绍给广大的舞迷。不久,《曼波》传到了美国,并在纽约的黑人区定居下来,并很快显示出极大的娱乐性和商业性——舞迷们争先恐后地交钱学习《曼波》,教师们一天8小时地拼命传授《曼波》,报刊上连篇累牍地介绍《曼波》,歌坛上不断演唱《曼波》,戏台上甚至演出“一个男孩因不会跳《曼波》,女朋友被另一个善跳《曼波》的男孩夺去”之类的故事。一时间,《曼波》的影响不仅深入到千家万户,而且推动了其它各门艺术的发展。在英国,《曼波》由于在切分音的节奏和前进后退的舞步上均与《伦巴》相似,所以被当作是经过改良的《伦巴》;而在美国,方方正正的《伦巴》甚至被活蹦乱跳的《曼波》所取代,尽管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摇滚舞:在英文中,“摇滚”实际上是“摇和滚”。据说1937年,在美国曾有一首极为流行的摇滚歌曲,叫做《为我摇摇它》,歌词开头唱到:“带着新的节奏进城逛逛”,结尾是“你干嘛不用摇和滚使自己心情舒畅”。“摇和滚”这个词来自黑人,是乐师与歌舞艺人早就熟悉的表演形式,但直到1934年在电影《横渡大西洋的旋转木马》中露面才正式走向公众。美国的《摇滚舞》热始于1955年,主要原因是阿兰·弗里德1954年在纽约一家广播电台主持“摇滚乐晚会”的深入人心,以及比尔·哈雷慧星乐队录制的唱片《昼夜不停地摇》创造了300万张的最高记录。《摇滚乐》和《摇滚舞》的出现完全是人们出于娱乐需要而发明的“玩笑”方式,其节奏的刚劲有力发展到1961年,被认为是达到了自从铜锣发明以来的最大限度。

摇摆舞:《摇摆舞》几乎与《摇滚舞》同时出现,其动作的主要特点是双肩摇摆,臀部旋转,男女舞伴之间的动作虽然相同,但身体已互不接触。代表作是1955年由汉克·巴拉德录制的歌曲《摇摆舞》,以及他人的《你不能坐下》、《可笑的梅》、《薄荷摇摆舞》等等。与其它比较性感的舞厅舞一样,《摇摆舞》因为那四处乱晃的肩膀和自由扭动的臀部,一开始也遭到许多人的反对。但到了1961年,《摇摆舞》则已成了大势所趋——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举行招待会时,竟然有数百位贵宾自发地跳起了这种摇摇晃晃、颇为自娱的新兴舞蹈,并且舞兴盎然,情愿推迟正式的议程,也不愿停下。电影商们则趁热打铁,一下子推出了许多这类的娱乐片,如《日日夜夜跳摇摆》等等。但许多事情往往都是来得急,去得也快——《摇摆舞》的热潮仅仅持续了几年就过去了,尽管它那轻松愉快的节奏和颇为刺激的动作至今还能让当年的舞迷们难以忘怀。

迪斯科:迪斯科发端于1960到1970年代的巴黎,字面是“唱片”的意思,即合着唱片播放的音乐而跳的舞蹈。舞蹈的主要特征是男女舞者像跳《吉特巴格》、《摇滚舞》和《扭摆舞》那样,身体无须接触,只要合着音乐的强烈节奏即兴而舞即可;而舞蹈的空间和动作的幅度则可大可小……如此,它既可体现随心所舞的自由,又能进入无处不可舞的随意;既可轻松摇摆,自得其乐,又能疯狂扭动,宣泄能量……因而风靡世界的舞厅,尤其受到青年男女的酷爱。迪斯科的音乐都带有强烈的节奏感,通常是4拍子,并由电子合成器演奏,音量则趋向于最大。

霹雳舞:早期街舞的一种。Break的字面意思是支离破碎,而引申到这种特定的舞蹈之上,就是身体的各个部位都能独立自如地动作。它于1970年代产生于美国纽约市布朗克斯区的街头巷尾,起因是一些经常结伙斗殴的黑人青少年从摇滚乐明星詹姆斯·布朗那貌似歇斯底里,实则精彩绝伦的发泄式表演中受到启发,转而开始用比试舞艺的方法去征服对方,客观上极大地降低了犯罪率。为此,美国青少年犯罪问题专家曾建议政府鼓励甚至赞助霹雳舞比赛,由此导致这种街舞最终风靡了世界,尽管随着高难动作的层出不穷,受伤的舞者比比皆是。霹雳舞的技术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普通人难以完成的杂技性旋转,如模拟性的“螺旋桨”、“直升飞机”、“飞机”、“海龟”等,以及将身体各部位用作支点的单纯旋转,如“头旋”、“肩旋”、“背旋”、“手旋”等;另一类则是肢体的各种动作,叫“电流步基”,舞动时如同一股电流通过全身,而具体的舞步则包括了“月亮步”、“海浪”、“突放”、“突收”等,动作方向不仅有通常的前行,而且有少见的横行。由于这些动作对人体的各关节、韧带和肌肉的柔韧和力量均要求极高,因此,参与者皆为青少年。作为一种健康而刺激的娱乐,霹雳舞很快成为美国内外众多舞厅、舞校、舞蹈团甚至体操队的热门课程和节目,而以它为题材的唱片、影片和教材则都获得了高额的利润,直到1980年代末步入低谷后,它依然不时地出现在纽约的街头。

嬉蹦舞:因其上下颤抖的动律而被俗称为“屁颠舞”,也是美国街舞的一种,最初指1980年代出现在纽约街头的一种连说带唱、载歌载舞的RAP,随后则成为整个街头文化的总称,包括霹雳舞、辣身舞等舞种,身穿阿迪达斯等名牌运动鞋和运动衫、摩擦播放中的舞曲唱片、在街头巷尾或地铁车站喷绘涂鸦艺术等时尚行为,舞者们则多为西班牙和非洲黑人在当地的移民后裔。同畅若流水的霹雳舞相反,辣身舞热衷于将急速而顿挫的动作贯穿全身,并通过动静的强烈对比,不时创造出机器人的形象,不经意中折射出高科技在当代的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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