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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补充通知
时间:2013-07-28 17:58:48 来源:中国健美操协会

2013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补充通知
(含参赛报名须知)

各参赛单位:“2013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将于2013年10月8日至12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
二、 报到时间、地点
(一) 报到时间:
2013年10月8日全天,报到时请提供汇款凭证原件;提前到会者,食宿费自理。各参赛队于10月13日中午12点前离会。
(二) 报到地点:
根据各参赛队缴纳食宿费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安排至大会指定酒店报到,请各单位于9月25日后登录大赛组委会接待部网站http://www.ctssd.com/下载具体地址和乘车路线。由于各代表队到会时间比较分散,大会将不安排接站、接机,请各参赛队自行安排前往酒店报到,如有需要接站的参赛队请提前联系大赛组委会接待部,以便安排接站,费用自理。
大赛组委会接待部:港中旅国际(山东)旅行社
联系人:邱令严 手机:13853250546
康 政 手机:18678436356
三、报名与缴费
(一)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号 ,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凡设有分站赛的省市各参赛队报名表由分站赛组委会统一发至:qmjscw@163.com ,没有设分站赛的省市参赛队伍可直接把报名表发至:qmjscw@163.com ,参加自选动作比赛的参赛队请将比赛音乐以MP3格式(文件压缩至3.5M以内)与报名表同时发送。报名表格可在中国健美操协会网(www.caa.net.cn)和中国健美操竞赛(www.caa-gym.org)下载。
(二) 参赛报名费及食宿费:
1、食宿规定
为保证大赛的顺利举行以及参赛队伍的人身安全,总决赛组委会规定所有参赛人员食宿必须安排在大会指定酒店。
2、缴费规定、办法
本次赛事参赛运动员较多,为减免报到程序的繁琐,比赛期间各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家长、工作人员及随从人员等)的食宿费均为1250元/人(含参赛管理费50
元);由于青岛为旅游城市,大赛期间为旅游旺季,为顺利安排各参赛队食宿,请各参赛队务必在9月20日以前,将参赛费用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青岛农商银行麦岛分理处
账号:9020 1022 0514 2050 006802
收款人:青岛赛运健身运动推广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忠楷 联系电话:13964839121
汇款后请务必认真填写“汇款凭证及信息表”(见附件1)并将该表格发送至邮箱:13969787776@163.com
早到或延迟离会人员费用一律自理,请各参赛队及个人严格遵守。提前离会者费用不退,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参赛队伍,根据大赛相关规定,将不得参赛,也不得参与赛事相关活动。
3、裁判的选调
各参赛队可报1-2名随队裁判,食宿、交通费自理,劳务费由大会统一发放。随队裁判为参加上海《全国全民健身操大赛评分指南》培训,并获得裁判员资格的人员,随队裁判报到后抽签决定现场执法人员。
4、发票开具
如有需要开具发票的参赛队请在报到时明确告知会务组接待人员开具发票的准确单位名称,发票只对单位集体开具。(1)赛事管理费发票由青岛赛运健身运动推广有限公司开具;(2)会务费发票由大赛唯一指定接待单位--港中旅国际(山东)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于10月11日在各酒店前台统一领取,比赛结束后将不再安排发票的开具。
5、名次录取
本次总决赛录取的名次为:特等奖20%、一等奖40%、二等奖40%,获得本次总决赛各单项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将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等也将颁发获相关证书)。
6、参加本次赛事的所有参赛人员(包括:各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随从人员等),必须在参赛队当地办理好赛事期间的个人或团队意外伤害医疗险,报到时请出具保险合同原件,凡没有办理意外伤害医疗险的个人和团队一律不得参加比赛以及与赛事相关的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个人和团队自行负责。
四、参赛信息确认
各参赛单位报名时请仔细核对运动员姓名等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以免造成秩序册、证书与参赛姓名不符,如参赛信息与秩序册所报信息不符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五、返程车票预订
本次大赛不接受机票预订,请自行解决。需预定返程火车票的单位请提前20天与港中旅(大会指定)订票,订票费30元/张。
六、比赛规程补充
(一) 参赛人数及项目
1、各类参赛项目各组别单项参赛人数均为6-24人(广场健身操舞人数10-36人),参赛运动员人数在12人以下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2名;13人以上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教练3名,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改。
2、各参赛队应根据各组别对应参赛项目填写报名表,各单位可报多个项目(如:有氧健身操、街舞、民族健身操舞、时尚健身课程、广场健身操舞、大众锻炼标准等)。
3、各参赛运动员兼项不得超过两个大项、四个小项,各参赛队不得跨组、参赛运动员不得跨级报名,组别界定以2013年9月30日为准。
(二) 比赛套路的特殊要求
1、规定动作:尊重原创,顺序不得调换,成套开始第一个组合(4×8拍)、最后一个组合(4×8拍)、队形与方向的变化均为可创编空间和变化因素;第二风格组合(4×8)不允许改变。
2、自编动作:要求动作内容新颖独特,体现全民健身操舞各项目的风格特点;队形变化不少于6次(时尚健身课程除外)。
3、时尚健身课程:必须通过领操员带领参赛运动员展示各具风格特点,活力四射的集体健身场面。领操员必须呈现口令、手势和激情。
4、违例动作:动作选择不得超出运动员的能力范围,不得编排可能造成运动员伤害的动作内容。
七、其他
(一) 各参赛队伍须取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时尚的队名。
(二) 各参赛队请准备200字的队伍介绍、3号队旗一面,以及4x8拍的开幕式入场动作(8名运动员)。
(三) 为成功办好2013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充分展示全民健身操舞的魅力,本次大赛组委会将在10月8-9号安排展演活动,展示宣传各省市民族特色健身操舞,请各省市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代表队积极报名(详情请查阅附件4)。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全国全民健身操舞竞赛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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