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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的通知
时间:2014-08-12 16:28:54 来源: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京体社字〔2014〕21号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科、业务科、体育总会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操舞运动的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将于今年10月举行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我市已于5月举办了本次比赛的分赛区比赛。为提高我市全民健身操舞运动项目的技术水平,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推动群众体育社会化进程,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经研究决定,我市将组织参加本次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10月8日至14日,山东省青岛市
二、组织单位
(一)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负责本次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北京市代表队统一组织管理工作。
(二)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具体负责北京市代表队报名参赛等相关工作。
市社体中心联系人:刘 丽
联系电话:83167005
邮 箱:sheti7005@163.com
市操舞协会联系人:薛 琨 、 胡 彦
联系电话:13701200400、13901224041、67013680
邮 箱:badsa_jianmeicao@sina.com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格
1.凡已经参加第六届北京市体育大会健美操比赛暨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推广大赛北京市分站赛的各参赛队均可直接报名参加。
2.因故未参加北京分赛区比赛的单位组队参加总决赛,需向市社体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
请各参赛队于2014年9月20日前,按照本通知附件中总决赛竞赛规程、补充通知、报名方法的要求,自行登录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并缴费。
(三)各队网络确认报名后,请将参赛队报名信息发至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邮箱备案。
四、参赛要求
(一)提高认识,安全第一。各参赛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教育,在训练、比赛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圆满顺利参赛。由于比赛体力消耗较大,凡心血管疾病患者、高血压、肾病、哮喘病、肺气肿、肺功能减退等患者均不能参加比赛。报名参赛人员必须本人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自愿参赛,严格把关。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调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学校、社会团队等积极性,积极组织思想素质高、热爱健身操舞、且有较高技术水平的人员参加本次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
(三)周密组织,加强管理。各参赛队要加强与赛方联系,了解入住酒店地址和乘车路线,预定到赛会举办地的火车票(或飞机)。同时,按时参加北京代表队赛前工作会(时间另行通知),及时通报报名情况,并向北京代表队联系人通报行程预定情况。
五、奖励办法
市社体中心将对在本次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具体办法另定。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附件2: 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补充通知
附件3: 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报名方法
附件4: 自愿参赛责任书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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