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届体育大会健美操比赛
暨2009年北京市健美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6月20日在地坛体育馆举行 四、参加比赛人员 学龄前儿童、大中小学学生及热爱健美操运动的社会人士 五、比赛内容 (一)大众健美操
1、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第二套1-6级规定动作
2、大众健美操自选动作 (二)竞技健美操 1、青少年组新等级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2、成人组旧等级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六、比赛组别 (一)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规定动作组(每队6人,性别不限) 1、少儿组(9岁以下):1-3级儿童套规定动作 2、小学组:3-5级规定动作 3、中学组:4-6级规定动作 4、大学组:4-6级规定动作 5、职工组:3-5级规定动作 6、中老年组(50岁以上):2-4级规定动作 (二)大众健美操自选动作组(3-16人、性别不限) 1、学龄前组 2、小学组 3、中学组 4、普通院校组 5、大学精英组(体育院校和具有单招名额的院校) 6、职工组 7、中老年组(50岁以上) (三)竞技健美操组 1、青少年组 (1)少年丙组(6-8岁):规定动作 3人、6人 (2)三级组(9-11岁) Ÿ 规定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 Ÿ 自选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单难度分值不超过0.5 (3)二级组(12-14岁) Ÿ 规定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 Ÿ 自选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单难度分值不超过0.7 (4)一级组(15-17岁) Ÿ 规定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 Ÿ 自选动作:男单、女单、混双、3人、6人,单难度分值不限 2、成人组 Ÿ 二、三级规定动作 Ÿ 自选动作 七、比赛方法 (一)评分规则 1、大众健美操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3年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 2、竞技健美操规定动作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二、三级运动员等级动作评分办法》。 3、竞技健美操自选动作比赛:参照《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 (二)规定动作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自选动作音乐自备并录制在空白光盘的开头,同时在光盘表面注明比赛项目、运动员姓名或参赛队名称,比赛上场前交大会统一播放。 (三)大众锻炼标准规定动作包括有氧操部分和力量练习部分。开始和结束(1-8拍)动作可改变,可适当加入队形变化,地上的力量练习部分可改变动作的姿势和连接,但不能改变动作的性质和数量。 (四)自选动作时间为2'30"-3',主题应健康、充满活力、富有激情的各种健美操、啦啦操等,表演风格不限,可使用轻器械(如:扇子、健身球、橡皮筋、纱巾等)。 (五)运动员不能兼规定动作,但可兼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六)比赛场地和比赛服装按规则规定。 (七)比赛出场顺序由组委会在赛前抽签决定。 (八)比赛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 八、名次录取和证书颁发 (一)大众健美操组 各组别各级别按比赛成绩分别录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其余均为三等奖,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竞技健美操组 1、各组别各级别按比赛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2、成年组达到健美操竞技二、三级标准的参赛运动员可持比赛成绩证明到各区县体育局申请二、三级运动员证书。 (三)优秀教练员奖 按照小学组、中学组和大学组分组,对各组别参赛人数和队数最多的前3名教练员和所有获得各项目、各组别第一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奖。 九、报名办法 (一)以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校和单位组队参赛,参加人数、队数不限。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一人、各参赛队可报教练员一人。参加个人组选手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二)报名费:集体项目每队每项200元,个人项目每人每项100元。可在召开领队教练会时一并交纳。 (三)各参赛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6月9日前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传至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电子报名表可通过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badsa.com。 联系电话:010-67013680 传 真:010-67013680 联 系 人:李雄飞 电子邮件:lixiongfei010@126.com (四)特定于2009年6月12日下午3:30在地坛体育馆召开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 十、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二日